說明:
一、依本校行事曆規定,114學年度轉系申請日期自114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各學系轉系名額、轉系申請表及申請轉系轉出名冊表格將於114年3月5日前公告並傳送各學系。
三、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臺教高(二)字第1090175929號來函規定,自110學年度起禁止大學於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。
四、陸生申請轉系須於教育部核定當年度(113學年度)得招收陸生轉系之學系範圍內辦理,日間學制學士班自109學年度起已不得招收陸生,故各學系日間學制學士班不再招收陸生轉系。
五、檢附轉系標準表(附件1)及本校學生轉系規定(附件2)。
六、業務承辦人:註冊課務發展中心簡文慧專員,分機236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