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獎助對象、敘獎資格、繳交資料、評選辦法等規定詳附件。
二、必要條件I:符合「淡江大學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」獎補助對象。
三、必要條件II:112年度第2學期班排名≦10或112學年度第2學期與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相較進步幅度≧1。
四、必要條件III: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或參與「淡江大學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」之A生活面或C職涯面各項方案。
五、諮輔中心已於10月7日將申請表單寄送至符合前述所有必要條件者之校級學號信箱,收到通知信函且欲申請者請詳閱方案規定,並於10月27日前提出申請。